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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2021年度與芬蘭互換獎學金項目簡章(聯培博士)

單位 : 研究生辦公室 作者 : 張策 發稿時間 : 2019/12/17 09:20

摘要:請有意向申請的同學在12月23-25號間完成網申并于25號前提交材料,望周知。?2020/2021年度與芬蘭互換獎學金項目簡章一、項目簡介根據中國與芬蘭政府文化交流計劃,雙方每年將互派留學人員前往對方國家學習或研修。二、選派計劃1.選派專業不限2.選派類別及留學和資助期限選派類別: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留學/資助期限:3-9個月3.選派規模10人/年4.資助內容留學期間享受芬蘭政府提供的獎學金生活費,國家留學基金提供一次往返國...

請有意向申請的同學在12月23-25號間完成網申并于25號前提交材料,望周知。


2020/2021年度與芬蘭互換獎學金項目簡章

一、項目簡介

根據中國與芬蘭政府文化交流計劃,雙方每年將互派留學人員前往對方國家學習或研修。

二、選派計劃

1.選派專業

不限

2.選派類別及留學和資助期限

選派類別: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

留學/資助期限:3-9個月

3.選派規模

10/

4.資助內容

留學期間享受芬蘭政府提供的獎學金生活費,國家留學基金提供一次往返國際旅費。

三、申請條件

1. 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熱愛祖國,具有服務國家、服務社會、服務人民的責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

2. 具有良好專業基礎和發展潛力,在工作、學習中表現突出,具有學成回國為國家建設服務的事業心和使命感。

3. 國內高?;蚩蒲袡C構全日制優秀在讀博士研究生。

4.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不具有國外永久居留權。申請時年齡不超過35歲(1984年12月23日以后出生),并已獲得碩士學位。

5. 身體健康,心理健康。

6. 申請人須自行聯系接收院校,申請時應已獲得芬蘭院?;驅熣窖埿?。

7. 申請本獎學金赴芬留學以前未在芬蘭高等教育機構停留時間超過一年。

8. 申請時外語水平須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英語或瑞典語或芬蘭語專業本科(含)以上畢業。

(2)近十年內曾在英語或瑞典語或芬蘭語國家留學一學年(8-12個月)或連續工作一年(含)以上。

(3)PETS5成績:筆試總分55分(含)以上,其中聽力18分(含)以上,口試3分(含)以上。

(4)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國留學培訓部參加英語高級班培訓并獲得結業證書。

(5)雅思(學術類)6.5分或托福(IBT)95分及以上(有效期內)。

(6)通過國外擬留學單位組織的面試、考試等方式達到其語言要求。應在芬方入學通知書/正式邀請信中注明或單獨出具證明。

四、申請辦法

1.選拔辦法

本項目采取個人申請、單位推薦、擇優錄取的方式進行選拔。所有符合本項目申請要求的中國公民均可按規定的程序進行申請。

2.申請時間及方式

申請人經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于 2019年1223日至1229登錄國家公派留學管理信息平臺(http://apply.csc.edu.cn)進行網上報名,并向國 家留學基金委提交申請材料。

網上報名時申報項目名稱請選擇“與有關國家互換獎學金計劃”,可利用合作渠道名稱請選擇“芬蘭互換獎學金”。受理單位請選擇“直接上報基金委”。

3.申請受理方式

申請人所在單位應對被推薦人選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并于202015日前將書面公函、經公示后的推薦人選名單寄送至國家留學基金委歐亞非事務部。推薦人選應按優先推薦順序排序。

4.申請材料

請按照《關于準備 2020/2021 年度與芬蘭互換獎學金申請材料的說明》(附件一)準備申請材料,并于 2020年15日前寄送至國家留學基金委歐亞非事務部。

五、審核、錄取辦法

國家留學基金委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并向芬方提名,最終錄取結果以芬方通知為準。未被芬方錄取人員,由推選單位做好工作、學習安排,國家留學基金委不再負責其派出事宜。

六、聯系方式

聯系人:葛玉嬌 聯系電話:010-66093963

傳真:010-66093929 E-mail: ouyafei12@csc.edu.cn

地址:北京市車公莊大街9 A3樓 13 層(100044

七、申請及選派程序

步驟

時間

程序

具體內容

備注

1

2019年12月23日前

申請準備

有意向申請人應按項目要求進行對外聯系并按要求準備申請材料。

https://www.oph.fi/en/development/finnish-government-scholarship-pool

2

2019年12月23日—12月29日

報名

申請人經所在單位審核同意后,按照選派簡章要求進行網上報名并向國家留學基金委提交申請。

申請人所在單位審核申請材料,并于202015日前將推薦公函及經公示推薦人員名單及申請材料寄送至我委。

3

2020年1月

材料初審

國家留學基金委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并將合格申請人材料提交至芬方。


4

2020年6月

公布最終錄取結果

芬方將獎學金評審結果通知國家留學基金委,被錄取人員開始辦理派出手續。

最終錄取結果以芬方通知為準。

5

2020年9月

派出

抵達芬蘭10日內須憑《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資格證書》、《國家公派留學人員報到證明》向中國駐芬蘭使館教育組辦理報到手續。

未按期派出者,留學資格自動取消。

附件:一、關于準備2020/2021年度與芬蘭互換獎學金申請材料的說明

二、2020/2021年度與芬蘭互換獎學金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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