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有意向申請的同學在12月23-25號間完成網申并于25號前提交材料,望周知。
2020/2021年度與丹麥互換獎學金項目簡章
一、項目簡介
根據中國與丹麥互換獎學金交流計劃,雙方每年將互派留學人員前往對方國家學習或研修。
二、選派計劃
1.選派專業
不限;本科插班生須為丹麥語言文化相關專業學生,且有兩年丹麥語學習經歷。
2.選派類別及留學和資助期限
本科插班生:5或10個月(留學和資助期限只能填寫5或者10個月)
聯合培養碩士研究生:5或10個月(留學和資助期限只能填寫5或者10個月)
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5-12個月
3.選派規模
130人月/年
4. 資助內容
留學期間享受丹麥政府提供的獎學金生活費,國家留學基金提供資助期限內的獎學金生活費補貼和一次往返國際旅費。
三、申請條件
1. 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熱愛祖國,具有服務國家、服務社會、服務人民的責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
2. 具有良好專業基礎和發展潛力,在工作、學習中表現突出,具有學成回國為國家建設服務的事業心和使命感。
3.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不具有國外永久居留權。
4. 本科插班生申請時須為國內高校全日制優秀在讀本科生,年滿十八周歲(應為2001年12月29日以前出生),須為丹麥語言文化相關專業學生,且有兩年丹麥語學習經歷;聯合培養碩士生申請時須為國內高校全日制優秀在讀碩士研究生,年齡應不超過45歲(1974年12月23日以后出生);聯合培養博士生申請時須為國內高?;蚩蒲袡C構全日制優秀在讀博士研究生,年齡應不超過35歲(1984年12月23日以后出生);
5. 身體健康,心理健康。
6. 聯合培養博士生申請人須自行聯系接收院校,申請時應已獲得丹麥院?;驅熣窖埿?;
7. 申請時外語水平須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英語或丹麥語專業本科(含)以上畢業。
(2)近十年內曾在英語國家留學一學年(8-12個月)或連續工作一年(含)以上。
(3)PETS5成績:筆試總分55分(含)以上,其中聽力18分(含)以上,口試3分(含)以上。
(4)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國留學培訓部參加英語高級班培訓并獲得結業證書。
(5)雅思(學術類)6.5分或托福(IBT)95分及以上(有效期內)。
(6)通過國外擬留學單位組織的面試、考試等方式達到其語言要求。應在丹方入學通知書/正式邀請信中注明或單獨出具證明。
須在丹方獎學金機構下載并完成英語水平證明表格并提交至國家留學基金委。丹方部分高校對申請人有額外英語水平要求,請在申請前聯系目標院校確認對方語言水平要求,并將相關語言水平證明附在申請材料中。
四、申請辦法
1.選拔辦法
本項目采取個人申請、單位推薦、擇優錄取的方式進行選拔。所有符合本項目申請要求的中國公民均可按規定的程序進行申請。
2.申請時間及方式
申請人經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于2019年12月23-29日登錄國家公派留學管理信息平臺(http://apply.csc.edu.cn)進行網上報名,并向國家留學基金委提交申請材料。
網上報名時申報項目名稱請選擇“與有關國家互換獎學金計劃”,可利用合作渠道名稱請選擇“丹麥互換獎學金”。受理單位請選擇“直接上報基金委”。
3.申請受理方式
申請人所在單位應對被推薦人選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并于2020年1月5日前將書面公函、經公示后的推薦人選名單寄/送抵國家留學基金委歐亞非事務部。推薦人選應按優先推薦順序排序。
4.申請材料
請按照《關于準備2020/2021年度與丹麥互換獎學金申請材料的說明》(附件一)準備申請材料,并于2020年1月5日前寄/送抵國家留學基金委歐亞非事務部。
五、審核、錄取辦法
國家留學基金委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并向丹方提名,最終錄取結果以丹方通知為準。未被丹方錄取人員,請推選單位做好工作、學習安排,國家留學基金委不再負責其派出事宜。
六、聯系方式
聯系人:葛玉嬌 聯系電話:010-66093963
傳真:010-66093929 E-mail: ouyafei12@csc.edu.cn
地址:北京市車公莊大街9號A3樓13層(100044)
七、申請及選派程序
步驟 |
時間 |
程序 |
具體內容 |
備注 |
1 |
2019年12月23日前 |
申請準備 |
有意向申請人應按項目要求進行對外聯系并按要求準備申請材料。 |
https://ufm.dk/en/education-and-institutions/programmes-supporting-cooperation-and-mobility/the-cultural-agreements-programme/the-long-term-scholarships/china |
2 |
2019年12月23-29日 |
報名 |
申請人經所在單位審核同意后,按照選派簡章要求進行網上報名并向國家留學基金委提交申請。 |
申請人所在單位審核申請材料,并于2020年1月5日前將推薦公函、經公示后的推薦人選名單及申請材料寄/送抵我委。 |
3 |
2020年1月 |
材料初審 |
國家留學基金委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并將合格申請人材料提交至丹方。 |
|
4 |
2020年6月 |
公布最終錄取結果 |
丹方將獎學金評審結果通知國家留學基金委,被錄取人員開始辦理派出手續。 |
最終錄取結果以丹方通知為準。 |
5 |
2020年9月 |
派出 |
抵達丹麥10日內須憑《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資格證書》、《國家公派留學人員報到證明》向中國駐丹麥使館教育組辦理報到手續。 |
未按期派出者,留學資格自動取消。 |
附件:一、關于準備2020/2021年度與丹麥互換獎學金申請材料的說明
二、2020/2021年度與丹麥互換獎學金申請表
三、2020/2021年度與丹麥互換獎學金英語水平證明表格